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办法(试行)》(河海校科教[2014]61号)和《关于选拔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8]6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1 |
二、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由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30分):具体根据研究生期间学位加权成绩,英语水平等情况赋分。
(2)考生硕士阶段获得奖学金情况(10分):获国家奖学金(次)得10分,校一等奖(次)得8分,校二等奖(次)得5分,同等性质奖项不可累计,取最高分。其余视情况赋分。
(3)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35分):一篇SCI论文/CCF-A类会议得12分,每发表一篇CCF-B类会议得10分,每发表一篇一般EI会议/期刊得8分,每发表一篇核心期刊得5分,每授权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得10分,每受理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得5分。此项可累计赋分。(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提供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或受理证明文件(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
(4)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25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好培养潜力的,得25分,其余视情况赋分。
专家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给出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若累积分值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
三、综合考核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相关外国语等级证书原件等;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缴纳复试费界面截图到学院报到并查看相关复试安排,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需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学院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给出三部分成绩。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时还将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与内容:综合面试
时间安排:1月3日上午9:30-11:30,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勤学楼3305
四、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提出建议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
1、体检:体检医院要求二甲以上
2、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8099120 联系人:郑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公章)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