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为进一步促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质保量完成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以下简称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已于10月25日结束。第二阶段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内容为专业课和面试。
二、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负责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的工作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组建1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三、考试安排
1、二阶段考试携带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考生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GCT准考证;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试时间: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考试(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将上条中所提携带材料一并带入),下午1:00进行面试,面试顺序于面试前在等候室张贴。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补考。
3、考试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致高楼B211;
面试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勤学楼3305。
4、面试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其他说明
详细安排请查看自己报考时所填邮箱。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5.11.16